VMF蓄电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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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VMF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试验周期有何规定?

VMF蓄电池核对性放电试验检查应严格按照《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》(DL/T724-2000)的要求进行,并注意以下要求:(1)一组VMF蓄电池,变电所中只有一组电池,不能退出运行,也不能做全核对性放电时,允许用10A电流放出其额定容量的50或30,进行半核对性放电试验;若有备用VMF蓄电池组作临时代用,该组蓄电池可作全核对性放电。(2)两组VMF蓄电池,变电所中若具有两组VMF蓄电池,可先对其中一组蓄电池组进行全核对性放电,若经过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,VMF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,可认定为此组蓄电池不符合使用要求,应安排更换。(3)VMF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新安装或大修后的蓄电池组,必须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;以后运行第1年、每隔2~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,运行了6年以后的VMF蓄电池,应每年作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。
VMF-BATTERY (VMF蓄电池)目前拥有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十多个系列、四百多个规格型号的产品,电池的标称电压有2V、4V、6V、8V、12V、24V等,额定容量从0.3AH到3000AH,产品规格齐全,能充分满足不同的使用环境与性能需求。 公司通过并已获得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,ISO14001环境管理,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等体系认证。产品性能已达到或超过日本的JISC、英国的BS、德国的DIN、国际电工学会IEC等标准。产品通过了美国的UL认证(MH28204)、欧盟 的CE认证、韩国的KS认证、德国的VdS认证、中国信息产业部、电力部、铁道部、广电部等的入网认证,同时通过了中国***蓄电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测试 及通信用电池TLC泰尔认证中心的认证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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